各学院(部):
为做好2013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,根据省教育厅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3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暨相似性检测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代表作鉴定
1.申报代表作鉴定人员范围。拟申报2013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,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。
2.申报代表作鉴定篇数。申报教授职务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,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,以论文破格申报者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,以学术专著(规划教材)为基本申报条款者,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(规划教材)。
3.申报代表作材料准备。申报代表作鉴定的人员,下载打印并按照要求分别填写附件1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》(用A4纸张打印,除封面页外其他用正反双面打印,封底空白,一式三份)、附件2《鉴定目录》(一式三份)和附件3《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》(一份);送审代表作复印一式三份,每一份代表作应包括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正文,封底(复印时,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中英文部分全部覆盖)。代表作复印件分成3册装订,每册包含送审的几篇不同代表作,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。
4.代表作鉴定费按照代表作送审学校收费标准:每篇送审代表作交纳300元,其中学术专著(规划教材)每篇交纳600元,在报送送审材料时交到校财务处财务科。
二、申报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
为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,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在代表作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前,须由省教育厅教育评估中心对代表作开展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,委托检测费由学校统一支付。
请申报代表作鉴定的教师认真填写《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》(附件4)纸质版和电子版(送审代表作为2013年3―4月发表的作品,须提供电子版全文),电子版请发至邮箱:aufehr@126.com。
三、其它说明
1.职称评审工作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通知相关事宜,确保通知传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。
2.所有代表作鉴定材料暨《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》纸质版请申报教师务必于
3.代表作送审的注意事项请见附件5。
4.如有疑问,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,联系电话:3175976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.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
2. 鉴定目录
3. 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
4. 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
5. 代表作送审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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